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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103号建议的办理答复|关于严格规制预制菜进校园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4-05-28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单位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4-05-27 生效日期 2024-05-27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安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严格规制预制菜进校园的建议,经会同市教委研究答复如下:

一、预制菜的定义和范围

2024年3月19日,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市场监管总局相关司局负责同志就《通知》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通知》首次从国家官方层面明确了预制菜的定义:预制菜也称预制菜肴,是以一种或多种食用农产品及其制品为原料,使用或不使用调味料等辅料,不添加防腐剂,经工业化预加工(如搅拌、腌制、滚揉、成型、炒、炸、烤、煮、蒸等)制成,配以或不配以调味料包,符合产品标签标明的贮存、运输及销售条件,加热或熟制后方可食用的预包装菜肴,不包括主食类食品,如速冻面米食品、方便食品、盒饭、盖浇饭、馒头、糕点、肉夹馍、面包、汉堡、三明治、披萨等。

在回答记者提问中,市场监管总局相关司局负责同志就“如何理解预制菜范围”作出了详细的解释:预制菜的范围应当兼具预制化和菜肴的特征。一方面,突出工业化预加工特点。预制菜应当具备和符合规模化、标准化、洁净化、规范化食品生产加工特点和要求,更好发挥食品工业化优势作用。企业生产预制菜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符合国家关于预包装食品法律法规和标准有关要求,加强进货查验、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贮存运输、销售使用全环节的风险管控。考虑到连锁餐饮企业广泛应用中央厨房模式,其自行制作并向自有门店配送的净菜、半成品、成品菜肴,应当符合餐饮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中央厨房制作的菜肴,不纳入预制菜范围。另一方面,突出菜肴属性。仅经清洗、去皮、分切等简单加工未经烹制的净菜类食品,属于食用农产品,不属于预制菜。速冻面米食品、方便食品、盒饭、盖浇饭、馒头、糕点、肉夹馍、面包、汉堡、三明治、披萨等主食类产品不属于预制菜。此外,定义中强调加热或熟制后方可食用。加热是指将食品加热到可食用状态的过程,即针对已经预加工熟制的产品在食用前的简单复热。熟制是指经炒、炸、烤、煮、蒸等将食品熟制的过程,即在预加工阶段并未完全熟制,需要彻底熟制后方可食用。不经加热或者熟制就可食用的即食食品,以及可直接食用的蔬菜(水果)沙拉等凉拌菜也不属于预制菜。

相关部门对使用预制菜的政策

市场监管总局相关司局负责同志就《通知》回答记者提出问中指出,使用预制菜应明示以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据2023年9月22日新华社报道,教育部有关司局负责人指出,对“预制菜进校园”应持十分审慎态度,不宜推广进校园。目前,按照上述预制菜定义范围以及相关政策要求,尚未在我市的学校食堂和校外配餐企业中发现使用预制菜的情况。

三、本市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情况

一是完善规章制度,压实各层级责任。市市场监管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先后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供餐管理工作的通知》等4项管理制度,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本市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的意见》等5项制度并共同建立了食品安全舆情处置、监督检查、风险会商、定期调度和部门协作等五项联合工作机制,进一步压实责任,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是强化监督检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2023年,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先后开展了春秋季校园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专项排查整治行动、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持续守牢校园食品安全底线。全年累计对学校食堂、校外配餐企业、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开展监督检查24921家次,实施抽检2774批次,约谈相关负责人562人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88份,立案查处违法违规行为124件,罚没款93.79万元,4家校外配餐企业被取消供餐资格。
三是落实陪餐要求,保证供餐质量。2023年,全市各级教育、市场监管部门共有5235人次深入1587所学校开展陪餐;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相关负责人累计陪餐142.6万人次。市市场监管委、市教委领导带头深入基层学校进行陪餐,各学校书记、校长在校期间无特殊情况必须陪餐。

四是加强食育教育,实现共管共治。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围绕“5.20”全国营养日、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时间节点,邀请学生和家长代表通过“走进”食堂后厨、配餐企业,让家长放心、学生满意。以致家长一封信的形式将学校配餐选用过程、菜谱公示渠道,家长参与管理的方式、区教育局和学校的监督电话等信息告知家长,进一步吸纳师生家长辅助参与监督。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压实工作责任。市场监管部门将会同教育、卫生健康、公安部门深入推进正在开展的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压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部门责任、属地责任和监管责任从严从实、从紧从细做好校园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二是持续提升学校供餐能力和质量。各级教育部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持续推动中小学校复用、复建、新建食堂,进一步推广“中央厨房配送净菜+食堂热加工装桶+学生自助用餐”和鼓励服务学校订餐采用“桶餐配送到班+学生自助用餐”的新型供餐模式,按照《天津市学校新型供餐模式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试行)》相关要求规范餐食分装、运送、接收、分餐留样等操作过程,保障供餐用餐安全,提升餐食口感,减少餐饮浪费。

三是做好与家长学生的交流互动。充分发挥“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的作用,邀请师生家长代表远程对学校食堂和校外配餐企业加工制作餐食环节进行监督;指导高校发挥好学生伙食委员会的作用,畅通问题反应渠道,通过组织“走进后厨”等活动,吸纳更多学生参与食堂供餐管理;指导各区教育局和各中小学校落实好家校互动的要求,更加有效实施校园供餐共管共治。

2024年5月6日

工作人员:秦沛                  联系电话:244532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