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冀双随机办〔2024〕4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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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4-04-03 | 生效日期 | 2024-04-03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专业属性 | 其他 | |
备注 |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省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规范全省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我办组织省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情况,结合监管工作实际和基层监管需求,对《河北省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2年版)》进行了动态调整,形成了《河北省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4年版)》(包含《河北省随机抽查市场监管执法事项清单(2024年版)》和《河北省随机抽查其他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4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一、及时调整本级清单。各级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要依照本次公布的《河北省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4年版)》及时调整本地区、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据此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二、全面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各级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在相关政务网站公开本地区、本部门动态调整后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河北省随机抽查市场监管执法事项清单(2024年版)
2.河北省随机抽查其他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4年版)
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代章)
2024年4月1日
附件2:河北省随机抽查其他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4年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