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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河北省粮食行政裁量权基准》的通知 (冀粮规〔2023〕3号)
发布时间:2023-10-11       来源:河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发布单位
河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发布文号 冀粮规〔2023〕3号
发布日期 2023-10-09 生效日期 2023-10-09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

为规范全省粮食行政执法行为,正确行使粮食行政裁量权,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河北省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办法》《河北省粮食流通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省实际,省局修订了《河北省粮食行政裁量权基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河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3年8月30日

   《河北省粮食行政裁量权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