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暂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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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3-04-28 | 生效日期 | 2023-04-28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专业属性 | 其他 | |
备注 |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制定《河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省是农业和食品产业大省,作为首都“护城河”,承担着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规划建设、暑期安保等重大任务。近年来,始终坚持“四个最严”要求,强化工作举措,着力解决食品安全各个领域突出问题。近年来,全省未发生较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监督抽检合格率连续3年98%以上,国家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连续三年99%以上,全省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由2013年的58.48%上升至2022年的83.78%。
您提出的建议,我们高度重视,先后做了以下工作:一是组织省局内食品安全相关业务处室召开座谈会集体讨论,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各业务处室表示,当前全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的意见》《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如需制定《河北省食品安全条例》,将全力配合。二是及时与省司法厅积极沟通,经初步了解,《河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河北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等食品安全相关立法项目已列入本年度计划当中,我省如制定《河北省食品安全条例》,必须经过全面深入开展论证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了解是否确实需要制定《河北省食品安全条例》,如确有制定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还需起草论证报告并申报该项工作立法计划。
下一步,一是对制定《河北省食品安全条例》列出时间表,拟于近期抓紧时间深入各地进行调研,深入了解调研相关单位意见意愿。二是起草调研论证报告,及时向省司法厅申报相关立法计划,待省司法厅审核通过后,强力推进此项工作,为切实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更好地维护消费者权益,提供有效法治保障。三是以开展全省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发布食品安全权威信息、消费提示、科普知识。四是聚焦群众关切,深入开展农兽药残留超标、农用地土壤镉污染、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提质增效、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等四个专项整治行动,采取更加有力、有效的措施,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