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暂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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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3-04-11 | 生效日期 | 2023-04-11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专业属性 | 其他 | |
备注 |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网络外卖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网络餐饮服务的发展为群众生活带来了巨大便利,活跃了经济发展。由于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管力量总体不足的现实原因,网络餐饮服务还存在着一定问题。您的建议对市场监管部门工作有重要参考意义。2023年,全省市场监管部门拟开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整治第三方平台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审核、管理不严格等问题,整治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资质不合规、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不规范等问题,严厉查处网络餐饮服务违法违规行为,推进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问题得到有效治理。主要工作措施如下:
一、指导督促自查
指导督促第三方平台根据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及风险数据开展自查,掌握线上信息公示情况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配送人员食品安全保障情况,开展风险隐患整治,及时关停或下线违法违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指导督促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开展证照资质、经营项目、环境设施清洁卫生、人员健康卫生、进货查验、食品加工制作、餐饮具质量安全、线上信息公示等方面自查,严格督促问题整改。
二、开展排查整治
深入排查,掌握辖区第三方平台及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底数。及时清理无证经营、已获证但严重不合规经营者,督促停业经营者及时注销经营许可证,防止许可证出租、出借、买卖、冒用等违法行为。通过“以网管网”手段,加强对网络餐饮服务经营页面违法违规信息的抓取分析。运用日常监督检查、监管部门异地互查、社会共查、暗查暗访等方式,开展对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实地检查。鼓励消费者、媒体、行业从业人员等对网络餐饮服务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根据不同经营者风险点、以往检查发现问题、舆情反馈、消费者投诉举报等信息,开展针对性监督检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将“网红店”等业务量大、消费人群广泛的餐饮服务提供者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增加检查频次,加强问题整改力度。加强对平台巡店人员的教育,以共同检查等方式提升巡店人员风险隐患发现能力,杜绝不合规餐饮服务提供者在线经营。
三、严格执法办案
确保监管执法工作质量,保护经营者合法权益和经营积极性。必须实施行政处罚的,严格行政执法程序,保证案件事实清楚、取证科学、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处罚轻重适当,强化信用惩戒,警醒、教育违法行为人和其他从业者。对于违法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经营单位和个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罚,落实“处罚到人”原则,提高违法成本。涉嫌构成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部门处理。突出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信用惩戒案例教育,保证教育内容覆盖每一个经营者,震慑故意违法,净化行业发展环境。
四、强化抽检监测
将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线上线下餐饮食品安全、餐饮具质量安全纳入抽检范围,加大抽检力度。抽检要覆盖辖区不同类型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突出较高风险经营者、较高风险食品及餐饮具。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餐饮具,依法及时进行核查处置。
五、推动质量提升
指导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严格经营环境、设施设备和人员管理,提升环境、设施设备、人员清洁卫生面貌。严把原辅料质量关、加工制作关,禁止购进、加工、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杜绝“两超一非”行为,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在经营场所、菜单、外卖食品包装上开展“减油、减盐、减糖”等健康饮食宣传,开发营养、健康、绿色菜品,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需求。推广多种形式的“食安封签”,提高餐饮食品配送过程安全水平。推广使用可降解餐饮具,支持平台在网络订餐界面设置“无需餐具”选项,减少一次性餐具使用量,减少资源浪费和白色污染。
欢迎您继续监督市场监管部门工作。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