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国粮标规〔2023〕60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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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3-04-11 | 生效日期 | 2023-04-11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2027-04-10 | |
属性 | 专业属性 | 其他 | |
备注 | 《中央储备粮油质量抽查扦样检验管理办法》(国粮发〔2010〕190号)同时废止。 附件:1.散装粮仓扦样布点示意图 2-1.粮食质量检查扦样登记表
2-2.油脂质量检查扦样登记表
2-3.粮食质量检查样品登统表
2-4.油脂质量检查样品登统表
3-1.稻谷质量和储存品质检验结果表
3-2.小麦质量和储存品质检验结果表
3-3.玉米质量和储存品质检验结果表
3-4.大豆质量和储存品质检验结果表
3-5.油脂质量安全检验结果表
3-6.主要食品安全指标检验结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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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政府储备粮油质量检查扦样检验工作,切实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管理,我局对《中央储备粮油质量检查扦样检验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制定了《政府储备粮油质量检查扦样检验管理办法》,并经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一、高度重视。扦样检验是粮食质量检查中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扦样的代表性、检验结果的准确性事关反映政府储备粮油整体质量状况,对强化粮油监管、确保质量安全起到技术支撑作用。各单位要切实提高对质量检查扦样检验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推进质量检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更好地服务保障粮食质量安全。
二、做好组织。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科学的扦样检验方案,科学选定承检机构,保障扦取样品的代表性;承检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规范操作,确保检查结果客观公正、准确,真实反映政府储备粮油质量实际状况,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调换样品,不得违规分包转包。
三、强化指导。扦样检验的技术性、专业性强,要及时组织相关质量管理和扦样检验等人员的培训,注重实操训练,切实提高相关人员的水平和业务能力。要强化跟踪问效,指导相关人员在实际工作中执行好相关规定,加强对这项工作落实情况的跟踪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务求实效。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3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散装粮仓扦样布点示意图
2-1.粮食质量检查扦样登记表
2-2.油脂质量检查扦样登记表
2-3.粮食质量检查样品登统表
2-4.油脂质量检查样品登统表
3-1.稻谷质量和储存品质检验结果表
3-2.小麦质量和储存品质检验结果表
3-3.玉米质量和储存品质检验结果表
3-4.大豆质量和储存品质检验结果表
3-5.油脂质量安全检验结果表
3-6.主要食品安全指标检验结果表
附件下载:
政府储备粮油质量检查扦样检验管理办法.pdf
附件1.散装粮仓扦样布点示意图.docx
附件2-1至2-4.xlsx
附件3-1至3-6.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