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充分发挥容错纠错机制。通过制发指导、解读文件、培训宣贯,强化执法人员对《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清单》的学习理解,推动流通领域食品案件积极适用容错纠错清单。
二是规范统一自由裁量基准。通过数据分析、基层调研、案件研讨,结合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流通领域食品类案件减轻处罚免于处罚裁量意见》,统一“经营过期食品”、“散装食品混有异物”及“食品抽检不合格”等常见食品案件的裁量幅度。
三是切实落实包容审慎监管。要求办案部门在处理投诉时,严格落实“七告知五不准”,严禁以声称“可协调诉求人撤诉”、“要么赔、要么罚”督促企业作出赔偿,积极运用提醒告诫、行政指导等方式,促使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诚信守法经营。
经统计,截至2024年10月,东城区累计办理过期食品首违不罚案件116件,减轻处罚案件72件,为企业减免行政处罚金额520.7万元,法治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升;东城区食品流通领域投诉举报量共2462件,较去年同期降低24.22%,整体投诉举报量呈下降趋势,“稳秩提质”降诉压量成效显著;东城区食品流通领域取得许可及备案的经营主体共6450户,较去年增长15.59%,为东城区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食品经营主体活力充分激发。
下一步,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进一步调研、明确更多行政处罚案件的自由裁量标准,不断创新、探索包容审慎监管及柔性执法方式,全面树立集执法、纠违、教育于一体,宽严相济、过罚相当、综合裁量的执法理念,推动辖区经营主体完善制度体系,提升管理能力,实现更加规范、更可持续、更有活力发展。
来源:食品流通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