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督导检查,采取定向抽查和非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按照1:4的比例选取56家食品经营企业进行检查。
督导组对照评价细则从企业经营资质、管理制度、场所布局、人员管理、设施设备、贮存控制、销售控制等事项进行全面评审。
对现场检查和收集资料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指导商户进行整改提升,高标准打造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农村示范店”。
此次督查旨在进一步推进农村市场监管和消费环境建设的再提升,通过查找薄弱环节,持续巩固建设成果,带动更多商户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创造更放心的消费环境。
下一步,区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推动示范店建设,加大分类指导力度,确保创建任务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