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至7月,市场监管总局对试点委托工作开展中期评估。评估围绕60余项指标,通过司局评估、省(市)局自评、企业律所座谈会、满意度调查问卷、实地调研等方式开展。评估结果显示,总局推动《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实施,修订《经营者集中审查规定》《经营者集中审查工作规则》等,制度保障更加完备;总局上线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业务系统,试点省(市)辐射北方八省、长三角地区、粤港澳大湾区、丝路沿线西北省份等区域,区域协同机制更加完善;2024年委托审查案件平均受理、审结时间较委托初期明显缩短,审查效率显著提升。局地协同打造“融媒体+5G”宣传模式,试点省(市)局建立重点企业名录库,经营主体合规意识增强,全社会竞争氛围更加浓厚。
2022年8月1日,市场监管总局启动试点委托北京、上海、广东、重庆、陕西五省(市)市场监管局开展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工作。两年来,共委托地方审查案件854件,占同期全部案件数量的57.74%。试点委托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质效稳步提升,市场环境更加公平、更有活力,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