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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近期餐饮企业食品安全问题的处置通报
发布时间:2024-10-16       来源:北京通州市场监管微信号         
   近期,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开展餐饮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对通州区8家餐饮门店进行了依法查处,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1、北京富华滨鹤餐饮有限公司(招牌名称:滨鹤小龙虾海鲜烧烤)
 
  存在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堆放混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2、北京年年有豫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招牌名称:逍香源胡辣汤)
 
  存在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3、北京银色那拉提餐饮有限公司(招牌名称:喀什·柜子餐厅)
 
  存在后厨环境卫生不整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4、北京农联裕群生鲜超市有限公司(招牌名称:农联裕群生鲜超市)
 
  存在后厨环境卫生不整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5、北京市通州区渠头金鑫电气焊加工部(招牌名称:渠头金鑫电气焊加工部)
 
  存在后厨环境卫生不整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6、北京泰和坊饺子馆(招牌名称:泰和坊饺子馆)
 
  存在后厨环境卫生不整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7、北京市通州区渠头环宇建材商店(招牌名称:渠头环宇建材商店)
 
  存在后厨环境卫生不整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8、北京满奕饭店(招牌名称:北京满奕饭店)
 
  存在后厨环境卫生不整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