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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部分餐饮服务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查处情况公示(2024年第35期)
发布时间:2024-09-27       来源:顺义市场监管微信号         
  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开展餐饮食品安全检查行动,加大对连锁餐厅、“网红”餐厅、美食城、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等餐饮单位的检查力度,现将近期结果公示如下:

 

  01

 

  北京麦田牛约堡亚瑟美食店(个体工商户)(招牌名称:牛约堡)

 

  存在未按要求落实食品安全日管控制度、晨检制度的问题。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02

 

  北京龙盛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称:龙盛祥美食城)

 

  存在未保持食品加工操作场所环境整洁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03

 

  北京昶欣顺联餐饮有限公司(招牌名称:火炉火)

 

  存在未按要求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04

 

  北京乐时代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招牌名称:乐食汇美食城)

 

  存在未保持食品加工操作场所环境整洁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05

 

  北京来福堂餐饮有限公司(招牌名称:人民大食堂)

 

  存在从业人员食品加工操作时未佩戴手套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供稿:餐饮服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