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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强化检查,排查隐患。执法人员重点检查商家证照是否齐全、进货渠道是否正规、索证索票是否齐全、酒类库房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以及销售的酒类包装上是否标有“内部特供”“限量供应”“专供酒”“特供酒”等虚假宣传信息、酒类标签标识、明码标价等方面是否合规,同时严查无证、超范围经营白酒,或违规销售散装白酒、散装保健酒等以及是否发布酒类虚假广告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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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强化自查,规范经营。指导酒类经营者开展自查自纠,将对企业提示告诫与企业自我承诺相结合,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鼓励企业主动开展自我排查。引导监督酒类经营者建立健全进销货台账、索证索票等自律制度,做到不进、不存、不销不合格产品和假冒伪劣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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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强化指导,宣教结合。执法人员现场向经营者宣教《食品安全法》、《广告法》、《商标法》等法律法规,督促经营者增强责任意识,要求经营者不得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不得销售过期或假冒伪劣的酒类产品, 同时倡导消费者尽量在信誉良好的超市、专卖店或官方认证的电商平台上购买酒类产品,避免在非正规渠道或来源不明的商家处购买,以免购买到假冒伪劣产品。
下一步,天坛市场监管所将持续开展“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精准发力,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努力为广大消费者营造公平健康的酒类经营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