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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置通报(2024年第14期)
发布时间:2024-08-18       来源: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近期,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开展餐饮食品安全检查,对房山区7家餐饮门店进行了依法查处,现将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1、北京鑫喜客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喜茶

 

  经营地址:北京市房山区学园北街26号院2号楼

 

  当事人专间(专区)从业人员未佩戴口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对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

 

  2、北京西贝一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十一店

 

  招牌名称:西贝莜面村

 

  经营地址:北京市房山区政通南路2号院

 

  当事人专间(专区)从业人员未佩戴口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对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

 

  3、北京鑫隆四季涮肉馆有限责任公司良乡分公司

 

  招牌名称:鑫隆四季

 

  经营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小区西里

 

  当事人专间(专区)从业人员未佩戴口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对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

 

  4、北京市房山区周口店天英副食商店

 

  招牌名称:天英副食商店

 

  经营地址:北京市房山区周口店地区周口店南山路

 

  当事人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不合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5、北京小利餐厅

 

  招牌名称:早点

 

  经营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二街村

 

  当事人后厨操作人员未穿戴工作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我局对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

 

  6、北京市嘉城国新商贸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山西刀削面

 

  经营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鲍庄村东区1号

 

  当事人未专池专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我局对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

 

  7、北京良乡京湘棠餐饮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京湘棠

 

  经营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鲍庄村东区1号

 

  当事人后厨人员未穿戴工作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我局对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

 

  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0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