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内容主要围绕对《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和《北京市食品销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导意见》的有关工作要求的细化解读,结合近期对食品流通环节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督导检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强调了企业应依法依规依标准系统谋划食品安全工作,牢固树立风险防范意识,统筹安排各项食品安全工作,全面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最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科孙波科长就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配备与企业规模、食品类别、风险等级、管理水平、安全状况等相适应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为确保食品安全提供人员支撑。
二是结合企业实际,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年自查”制度,细化安全管理内容,进一步完善企业各项管理制度,细化工作流程规范及时排查风险。
三是强化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法律、法规、标准和专业知识的培训、考核,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风险隐患排查管控能力。确保全面履职到位。
四是坚持奖惩并举。企业要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教育培训和岗位待遇,充分保障其依法履行职责。制定完善奖惩机制,以奖惩激发倒逼安全责任制的落实。
下一步,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还将继续开展对大型连锁商超、便利店等食品经营企业培训,指导企业主动作为,切实将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日期:2023-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