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暂无 | |
---|---|---|---|
发布日期 | 2024-03-29 | 生效日期 | 2024-03-29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解读 | 专业属性 | 其他 |
备注 |
一、《通知》出台的背景和必要性
一是促进北京餐饮业国际化、品质化发展的重要举措。作为北京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2024年2月,市商务局会同8部门联合印发了《推动北京餐饮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打造国际美食之都行动方案》,明确提出加快引进国内外知名美食品牌、实施美食聚集地打造行动、推动商旅文体融合发展、推进餐饮门店升级改造、提高大众餐饮服务品质等,这些任务的落地见效,需要配套政策的保障和引导。
二是扩大餐饮消费、带动其他消费的重要支撑。2023年,全市餐饮收入1314.6亿元,创造历史最高规模,同比增长32.5%,对社零额增幅贡献率达52.8%。作为单一体量最大的生活服务行业,餐饮业除了服务民生外,对带动购物、体育、文化、旅游等其他领域消费也发挥着积极作用。
三是提升大众餐饮品质、补齐行业发展短板的重要途径。北京餐饮业面临房屋租金高、用工成本高、食材价格高,但经营利润低的“三高一低”问题,导致存在发展粗放和同质化现象,在品质化、特色化方面还有欠缺;公园、景区、文体设施内品牌餐饮供给不足,美味云集、消费便利的地标性餐饮聚集区数量不多、分布不均等,与市民、游客消费需求还有差距。打造与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内在要求相适应、与“北京服务”“北京品质”相匹配的美食之都,需要出台针对性政策促进和推动。
二、《通知》主要内容及相关说明
(一)支持方向和标准
1.支持创建特色餐饮聚集街区。鼓励品质化、特色化、国际化餐饮聚集区培育建设和升级改造,对符合条件的街区项目按审定实际投资额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鼓励餐饮+文旅体融合发展。对在公园、等级景区、公共体育场馆、演出场所、博物馆等新开设的餐厅,每个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每个企业奖励上限100万元。
3.支持餐饮门店提质升级。对于符合条件的餐厅,按照审定实际投资额50-100万元、100(不含)-300万元、300(不含)-500万元、500万元(不含)以上分档,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每个企业支持上限100万元。
(二)申报流程
按照企业报送、区商务部门初审、市商务局复审、第三方评审、验收等程序实施。涉及餐饮+文旅体融合项目的,由我局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三)不予支持情形
近三年内发生过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列入《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禁止类和限制类范围的;纳入全市联合惩戒“黑名单”的;纳入北京市商务领域不良信用记录名单,受到“不予支持”信用惩戒的;经审议或相关部门不同意给予支持的。
三、《通知》执行时间
报送材料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30日,按照“先申报先得”原则予以奖励,当年预算资金用尽后不再支持。
本政策由市商务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至2024年12月31日止。 咨询电话:010-55579420李老师